巡回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司法守护野生动
8月17日,云龙县人民法院在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龙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点巡回审理被告人杨某伟、杨某荣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案件由云龙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天池保护区管护局部分护林员、海沧村群众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年7月,被告人杨某伟到地里干活时发现一只小猕猴掉落在玉米地里,遂将猕猴抱回家中饲养。年3月4日,经举报后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的猴类疑似物为灵长目猴科猕猴属猕猴,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济价值为元。案发后,猕猴已被放归自然。云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伟非法猎捕猕猴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案情回顾
年8月,被告人杨某荣到山上找菌子时,发现一只被绳索套住的白腹锦鸡。后被告人杨某荣将白腹锦鸡抱回家中饲养。年,被告人杨某荣侄儿子尹某飞在西藏花鸟市场购买得一只画眉鸟,后将画眉鸟先后寄养于被告人杨某荣处。年7月,被告人杨某荣到山上放马时,在树上抓了三只大拟啄木鸟,饲养于庄房旁边的鸟笼内。年8月,经举报当场查获被告人杨某荣非法猎捕的一只白腹锦鸡、三只大拟啄木鸟及非法饲养的一只画眉鸟。经鉴定,查获的一只白腹锦鸡为鸡形目雉科锦鸡属白腹锦鸡,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济价值为元;三只大拟啄木鸟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济价值为元;一只画眉鸟系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济价值为元。案发后,白腹锦鸡已在天池自然保护区内放归自然,涉案的3只大拟啄木鸟、1只画眉鸟已移交云龙县林业和草原局。云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白腹锦鸡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元。
警示教育
法官向旁听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广泛宣传了“高山兀鹫、金丝猴、蟒蛇、红瘰疣螈”等一些在农村地区常见,却因村民不知道属于保护动物而猎捕、杀害,最终构成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课,让群众直观学法,更好地知法、懂法、守法,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云龙县人民法院现场以点带面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现场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让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根本上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用最严密司法守护野生动物的美好家园,努力为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杨建霞
素材提供:综合审判庭
原标题:《巡回审判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司法守护野生动物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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