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这些鸟要申请办许可证了曲靖一地人民政
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传统笼养观赏鸟办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年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现将加强传统笼养画眉鸟、鹩哥、百灵、红嘴相思鸟、绣眼鸟、歌鸲、八哥等鸟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猎捕鸟类
禁止任何以笼养观赏为目的猎捕活动,只有因科研、种群调控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野外猎捕的,才能报请审批。其中,需要猎捕黄喉鹀的须呈报国家林草局审批办理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画眉鸟等其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呈报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特许猎捕证。未经许可擅自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均由相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均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限期办理养鸟手续
现有在养非野外种源、来源合法的上述野生动物,需要继续笼养观赏的,需向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年8月30日之前自行放生或者移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二)年8月30日之后继续养殖的,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依法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价值1-5倍的罚款。期限内,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严格鸟类交易管理
买卖上述野生动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7条规定,必须经过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
对于未经批准,在鸟市、网络、有核发审批手续的养殖场、鸟友之间或者其他场所、途径、平台擅自购买、出售上述野生动物的,无论只数,均由相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均由公安机关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运输、携带、寄递无人工繁育许可证等合法来源证明的上述鸟类野生动物出县境,均由相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的,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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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民政府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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