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画眉八哥晋州数家商户非法售卖野生

晋州市的富强路上有数家鸟市(商户)售卖宠物鸟,但近期华北环境前线的志愿者走访发现,有的商户在非法售卖野生鸟类。7月21日,石家庄市森林公安局、晋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和华北环境前线、中动协天津护鸟志愿者联盟大鸨巡护队一起对富强路上售卖鸟的商户进行了检查,并对其中一家非法售卖野生鸟类的商户进行了查处。

21日上午,联合行动人员对富强路上多家售卖鸟的鸟市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几家鸟市关了门,还有的鸟市经营正常,有一家鸟市售卖的鸟类中存在野生鸟类。华北环境前线负责人高琼告诉记者,这家鸟市非法售卖了百灵鸟、画眉鸟、八哥鸟等十多种野生鸟类。

联合行动人员将现场清点的野生鸟类搬运到了执法车上,准备到市郊进行放飞。在查处行动中,多名过路群众称,大家都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很少有人来购买这些商户售卖的野生鸟类;这些商户也知道违法,因此都是偷偷售卖。

随后,联合行动人员在郊外将这些野生鸟进行了放飞并销毁了鸟笼。在富强路上,环境保护志愿者们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宣传册等。

22日,晋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再次对富强路上的多处鸟市进行了突查,再次发现两家鸟市出售野生鸟类,有十多只,主要为百灵鸟、画眉鸟等。

随后,执法人员对这些野生鸟进行了放飞,并对店主进行了训诫。该局也表示,为有力震慑违法捕猎买卖行为,该局会经常性、不定期的对全市的鸟市进行执法行动。

相关链接:非法捕鸟是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猎捕、买卖国家和市保护益鸟,或在人口聚居区捕捉猎杀鸟类、采集鸟卵、捣毁鸟巢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猎获物及猎捕工具,可处元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可处元以下罚款;非法捕获20只以上普通野生鸟类,或非法捕捉国家一级、二级普通野生保护鸟类1只,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516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