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磐安审判两起环境资源案磐安

中科白癜风四大惠民活动 http://m.39.net/news/a_11972546.html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在大盘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公开审理了

两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

根据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在年7月至8月期间,从网络上购买“金太阳”鹦鹉进行饲养,后于年7月、年4月使用网名在百度贴吧上发布出售“金太阳”鹦鹉信息。经鉴定,该5只“金太阳”鹦鹉为太阳锥尾鹦鹉。被告人张某以养鸟、斗鸟作为爱好,在年4月到年5月期间,利用粘鸟网多次前往玉山、尖山等地捕鸟,捕获重点保护动物画眉鸟10余只,并将其圈养起来斗鸟作乐。

太阳锥尾鹦鹉和画眉鸟均属濒危野生动物,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有罪判决,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黄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没想到这就要被判刑,而且刑期这么重!法制观念真的太重要了,回家以后要好好宣传一下。”听到判决结果后,现场旁听人员一片哗然,纷纷表示,这次庭审对自己有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比任何文字和图片都更具直观性和震撼力。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理制度,并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专业的审判团队。据了解,自年以来,该院已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件,涉被告人26名,判处罚金共10.55万元,实现生态损害赔偿和补偿13.54万元。

文:潘乔邵宏蕾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415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